宜昌市城区2025年第二批(免申即享)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
日期:2026-02-02 10:42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助力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促就业作用。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按照“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要求执行。
现将我市城区第二批基本符合免申即享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名单(共534家、5723467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科反映(联系电话:0717-6731201)。
附件:2025年稳岗返还宜昌市城区第二批免申即享单位.xls
现将我市城区第二批基本符合免申即享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名单(共534家、5723467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科反映(联系电话:0717-6731201)。
附件:2025年稳岗返还宜昌市城区第二批免申即享单位.xls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