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高频问答】企保待遇篇
日期:2025-06-13 17:00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热点问题
你想问的都在这儿
01:如何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证明?
答:你可以通过宜昌人社掌上通微信小程序,搜索养老待遇证明,点击查询打印;也可以通过线下办理,持本人身认证到宜昌市民之家一楼社保服务大厅打印。温馨提示:养老待遇证明为全省统一的制式表格,且仅支持打印近24个月发放记录。
02:网上打印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证明是否和以前纸质证明一样具有同样效力?
答:网上打印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证明加盖了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待遇支付电子签章和以前纸质证明加盖的印章具有同样效力。
03: 网上打印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证明为什么是黑色章子,能否出具红色印章版本?
答:有两种方式可出具红色印章版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证明,一是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证明,二是扫描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证明的二维码即可显示红色印章。
04:城区企业退休(职)参保人员死亡后如何办理丧抚金?
答:宜昌市退休的企业退休(职)参保人员,去世后可在宜昌市市本级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和返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线下办理方式:宜昌市市民之家1楼人社窗口现场办理;线上办理方式: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宜昌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居民身故一件事”办理。
05:离退休(职)死亡人员死亡当月是否有养老待遇?
答:离退休(职)死亡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至其死亡当月,比如10月1日死亡,10月份养老待遇照常发放(一般为当月15日左右发放),11月起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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