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社保关系转入我市城区无需提供户籍证明
日期:2018-11-09 11:28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关系转入业务无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凭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就可办理。
办理社保关系转入需要提供户籍证明,这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23℃人社服务,市社保征稽局主动衔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提出户籍信息共享的业务需求,通过开发数据搭建共享平台,实现了户籍信息共享共用。现在,这个堵点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市社保征稽局魏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