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宜人社职〔2020〕11号关于李晓彬等9人具备艺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日期:2020-04-26 16:50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20〕18号文件通知,按照2019年度湖北省艺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省职改办公示和审查,批准李晓彬等9人具备艺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起始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
名单如下:(共计9人)
一级演员(1人)
宜昌市群众艺术馆 李晓彬
二级演员(5人)
当阳市 当阳市文化馆 潘 婵
长阳县 湖北省土家族(长阳)歌舞剧团 覃 莉
宜昌市歌舞剧团 王 乔
宜昌市京剧团 刘建斌 刘 静
二级演奏员(1人)
夷陵区 宜昌市夷陵区文化馆 王书锋
主任舞台技师(2人)
秭归县 秭归县屈原艺术团 付 忠
宜昌剧院 崔 竞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