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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人社函〔2025〕10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宜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2-27 11:13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5年度宜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拟申报参加2025年度宜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且在近三年(2023年以来)未取得有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本年度测试。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

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可由单位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基础上形成水平能力测试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符合《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由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同级教育、人社(职改)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确认、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免于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报名人员应遵循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报考学段学科专业及参加评审时申报学段学科专业一致原则,选择相应学段报名,学段学科对照表详见附件1

主要测评要素,包括教育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教育理念与教学实践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学管理能力、学生工作能力、教师应急处置能力等。

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新课程改革、教学案例、教育国情省情等。

水平能力测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相关培训。

三、测试方式及题型

水平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试卷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特教五个类别,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教案设计、策论文等。

四、测试结果及效用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合格线按学段划分,合格成绩三年有效(含当年),20232024年取得的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五、报名方式及审核程序

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2025年度宜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并加盖公章,附报名人员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蓝底或红底,按花名册顺序粘贴于《报名人员照片粘贴表》(附件3)〕,连同Excel版《花名册》报当地人社(职改部门。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将上述资料审核汇总后一并报送至宜昌市人社局(沿江大道43号)704室,联系电话:0717-6056344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310-321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5416-418

考试时间:2025426日上午9:00--11:00

七、测试费用

水平能力测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的100/人标准收取。

八、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如实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湖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23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申报。

 

附件:1.宜昌市中小学教师学段学科对照表

2.2025年度宜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花名册

3.报名人员照片粘贴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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