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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职改办〔2023〕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宜昌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7 16:0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度宜昌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我市辖区内(含省直、中央在宜单位)拟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正高、副高)职务任职资格和“基卫高”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拟申报2023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且未在近三年内获得相应层次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本次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未经同意,参加在我市之外有关单位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成绩不予认可。用人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

测试期间,因参加我省援外、援藏、援疆医疗工作队而不能到场测试的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同级卫生、人社(职改)部门同意,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市职改办审核后,可免于测试。

根据鄂职改办〔202040号文件精神,符合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与申报专业、级别相同的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专业

报名人员应根据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执业范围,遵循实际工作岗位与报考专业一致原则,在《2023年度宜昌市卫生技术临床专业分类目录》(附件1)中选择合适的专业报考。

三、测试方式及题型

测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测试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报名程序

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申报人员填写的《宜昌市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资格临床技能测试信息表》(附件2)并盖章,附申报人员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蓝底或红底,按报名表顺序粘贴在《参测人员照片粘贴表》(附件3)上〕,连同Excel版《报名表》报当地职改部门。各县市区职改办将上述资料汇总后一并报送至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沿江大道43号)704室,联系人:龚金华,QQ107603553,联系电话:0717-605634413986814184

五、测试安排

      间:2023417日—421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516日—517日。

      间:详见准考证。

六、测试费用

水平能力测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的100/人标准收取。

七、测试结果及使用

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常规评审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不得高于80%确定;“基卫高”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按低于常规5分确定。合格分数按一定比例折算带入量化评审。常规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线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考生2021年、2022年取得的卫生高级(正高、副高)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低于常规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线的“基卫高”合格成绩,仅当年有效。

八、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考试成绩无效,严重违纪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宜市职改办〔2023〕2号附件下载.zip

宜昌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