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职改办〔2020〕1号关于印发《宜昌市2020年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市职改办〔2020〕1号
关于印发《宜昌市2020年职称工作
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行业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宜昌市2020年职称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宜昌市2020年职称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职称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职称制度改革为突破,以优化服务流程为重点,以强化评审监管为保障,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提高职称评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评价服务。
一、落实疫情防控倾斜政策
1.加大对抗疫一线人员关爱力度。发挥职称评审激励导向作用,落实国家、省市对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的倾斜政策,将专业技术人员在抗疫一线的表现作为参评职称的重要依据,在量化评审时给予加分,并优先申报、优先评审、优先聘用。对表现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贡献人员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二、加大职称评审改革力度
2.完善企业人才评价制度。继续开展企业“直通车”职称评审,适当调整申报条件,改进审核流程,提高评审质量。在自贸区开展职称容缺申报试点,推进企业人才自主评价改革,通过职称评审激发企业人才创造活力,支持企业改革创新。对在新冠肺炎抗击中作出突出贡献和受到较大影响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承接民营企业人才工程系列部分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试点工作。积极与省职改办对接,承接评审权下放改革试点任务,制定完善评审制度和标准,组建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副高级职称。
4.推进教育和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改革。完善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和管理制度,落实省职改办“四个自主”要求,组织好相关评审工作。探索向部分县市区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管理权限。做好乡村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专项评审,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引导和激励乡村教师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深化卫生系列职称分级分类评审改革,加强对市级三甲医院自主评审指导力度,做好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区域评审和“基卫高”评审等工作,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5.改进事业单位职称申报程序。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空岗申报制度,压实主管部门审核监督责任。积极化解评聘矛盾,确保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6.继续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和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细化评审标准和条件,规范开展评审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全市脱贫攻坚和文化事业发展。
三、提高职称评审服务质量
7.加快职称信息化建设。提高职称评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职称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通过“互联网+职称评审”新模式,不断优化评审程序,减少提交纸质材料,提高评审效率,减轻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负担。本年度市本级职称起点确认全流程实现无纸化申报和审核。不断提高我市中初级职称证书电子化水平。
8.大力开展职称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做到及时公开、化繁为简、通俗易懂。举办全市职称政策培训班,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和培训,提高职称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
9.规范全市职称评审和资格考试工作。贯彻落实人社部《职称评审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按照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环节,制定完善具体程序和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规范开展年度评审工作。建立完善职称评审公开制度,确保公平公正。指导考务机构完成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证书管理。
10.清理全市职称评审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清理,实行核准备案制管理,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对评委库进行动态更新,加强入库评委的管理和培训。
1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抽查、巡查,以及对有关问题线索的倒查、复查,对各级各类职称评审组织及自主评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职称评审质量。
12.扎实做好职称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全过程,加强风险防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职称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对不诚信、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纳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