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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指南

日期:2021-11-11 11:11

  一、补贴标准

  1.申请额度和期限:

  自主创业的(包括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贷款利率:

  脱贫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s,其他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二、受理条件

  1.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宜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申请资料

  1.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运营行业的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

  (3)担保抵押物凭证。

  2.合伙企业、开办公司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所需材料?

  (1)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合伙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

  (3)担保抵押物凭证。

  3.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所需材料?

  (1)《湖北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当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身份证明材料;

  (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原件1份);

  (5)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企业盖章)。

  四、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宜昌网上金融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

  2.窗口办理: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中心)

  咨询电话:6756921

  五、其他说明

  个人、合伙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