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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局窗口经办人员开展失业补助金新政业务培训

日期:2020-07-15 11:15

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近期,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为尽快落实相关规定,让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确保群众在办理业务时能够速办速结,市就业局在通知下达的第一时间就采取行动,7月8日下午,失业保险科对“一窗办”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了失业补助金新政业务培训。

培训中,失业保险科负责人从扩大失业保险金保障范围和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解读两个方面为大家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参照实际情况举例说明。市就业局分管局长从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对象、标准等方面进行现场提问抽查,参加培训的窗口工作人员准确作答:今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即参保缴费满一年的每月可领取1080元、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每月可领取675元。

根据这次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对失业保险金的保障范围扩大和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政策有了比较透彻的理解,这为办理好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7月9日,市就业局“一窗办”服务区正式开始受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城区失业补助金申领启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前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