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解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选人用人机制已经不能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必须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制度进行改革,从而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行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为了让广大职工群众了解有关政策,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现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要政策解读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关键是什么?
公开招聘的关键是建立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新机制。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有利于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也有利于遏制事业单位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招聘的核心是“公开”,只有“公开”才能实现公平公正。通过公开、竞争、择优,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新进人员选拔聘用机制。
二、公开招聘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三、公开招聘的原则是什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四、人社部门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负责制定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及配套细则,对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负责核准市级各部门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以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在上级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在本级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承担本部门或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开招聘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招聘单位应按规定制定招聘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①用人单位情况简介;②招聘岗位名称;③数量与资格条件;④招聘范围;⑤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⑥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范围;⑦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⑧综合成绩计算方法;⑨考试成绩公布方式和咨询电话;⑩体检和考核人数比例及递补办法;⑪拟聘人员的公布方式;⑫举报或投诉电话;⑬招聘工作组织领导、纪律要求;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公开招聘的信息如何发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每半年集中举行一次。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单独招聘工作人员的,原则上可由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招聘信息以公告形式通过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及招聘单位的网站正式发布,同时还可采用其他方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具备六个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④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⑤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⑥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事业单位在上报招聘方案时,应拟定每个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因行业、专业或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聘方案中说明,但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不得因人设置特定条件。
八、哪些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②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九、公开招聘工作有哪些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按照以下工作程序进行:①主管部门或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拟定上报招聘工作方案;②人社部门核准招聘工作方案;③发布招聘信息;④报名和资格审查;⑤考试(笔试、面试或考核);⑥体检;⑦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组织考核;⑧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⑨办理相关手续。
十、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有什么规定?
报名分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方式。按照各招聘单位的要求,报名时持相关证件,如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照片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在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公开招聘方案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招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认真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
十一、公开招聘考试是怎样规定的?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①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主要涉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主要涉及专业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知识。②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也可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现场专业答辩、情景模拟测试、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考评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③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测算的综合成绩为准。在测算考生综合成绩时,原则上笔试成绩所占比重不低于40%,面试成绩所占比重不高于60%。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人社部门审核后在人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十二、公开招聘的体检与考核有什么规定?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招聘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然后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十三、对公开招聘工作如何监督?
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命题采取全封闭方式。试卷的印制与运送、交接与保管,笔试的阅卷、核分与登分,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及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各级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同时,公布监督部门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招聘工作由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