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

日期:2012-08-07 10:29

2012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

三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

(内部掌握)

  一、可直接申报三级岗位的参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聘用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国家“973”计划项目参与人或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参与人。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3、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4、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5、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

  6、湖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称号获得者。

  7、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二、可竞聘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参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人员,可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国家部委命名的优秀专家。

  2、任现职以来,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3、任现职以来,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等五项奖励)一等奖(个人排名前7)、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三等奖(个人排名前1)获得者,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含特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前1)获得者。

  4、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一等奖的主创人员。

  5、主持承担过1项国家级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或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6、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7、获得国家有关部委(局)颁发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全省文艺新闻出版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8、出版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准和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论文,在本领域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力、业内公认的人员。

  9、获得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颁发的全国性文化艺术类三等奖(铜奖)以上者或全国性行业专业技术奖一等奖(金奖)。

  10、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取得突出业绩,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为同行所公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1、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或国家星火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12、获得省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1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的。

  14、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学术期刊或《中国社会科学》或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2篇以上。

  15、宜昌市管专家或“宜昌市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16、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在本行业、本领域取得重大成就,为促进我市科技、社会进步和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人员。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