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市直人社系统首届职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宜人社直党[2012]23号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工会组织:
为丰富和提高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弘扬人社文化,提升系统文化内涵,经局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拟举办以弘扬人社文化为主题的职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本次展览旨在展示人社系统近年来取得的成就,以及广大职工良好的文化素养、精神面貌,引导广大职工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职工凝聚力,进一步推动人社系统文化建设,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2年8月15日—2012年9月21日
二、征集范围
本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聘用人员)。
三、作品要求
作品应体现时代精神,抒发爱国情怀;弘扬人社文化、突显人社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等相关主题。书法作品限定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寸横竖统一定为4尺整开,以竖式为宜;绘画作品画种形式不限,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整开;摄影作品净尺寸统一定为20寸。局机关以支部名义报送,每个支部不少于一件参展作品。局属各单位分书法、绘画、摄影三个类别报送,每个类别不少于一件参展作品。
四、作品展览
国庆期间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展出,届时组织本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参观作品展览。
五、作品评审
由局工会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每个单项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特别优秀作品将作为局办公大楼公共区域展品。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参赛作品须为作者独立原创;摄影作品须为原创,谢绝电脑制作及合成作品参赛。
(二)请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于9月21日前,将选定作品送局工会办公室汇总初审后再统一装裱上墙(联系人:郭响 6056393)。
(三)作品上只留与作品相关的文字,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