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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迎创推”主题实践活动中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2-10-15 10:59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筑牢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活动主要内容

  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要着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与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远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要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培育高尚的思想境界、精神境界、职业境界和高雅的情趣境界,自觉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事业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踏实做人、干净做事、清白为官;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以实际行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稳神竞进,逆市而进,虚实并进,扎实推进,激情奋进,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为宜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活动安排

  (一)集中学习(6月10日前)。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学习活动。主要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集中专题辅导、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观看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片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有关精神,明确学习教育活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达到的目标要求。二是组织一次专题讨论。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上,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争当新时期实干家”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注重保持党的纯洁性上形成共识。三是举办一次事迹报告会。邀请我省人社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湖北省劳动模范”王志超同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干部),给全局干部职工做典型事迹报告,学习身边先进典型,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查摆问题(6月15日前)。一是组织一次问题查摆。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党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切实找出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上报并反馈。二是开好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征集到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争当新时期实干家”主题,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六查六看”(查思想差距,看信念坚定不坚定;查政治差距,看立场坚定不坚定;查道德差距,看本色保持没保持;查作风差距,看联系群众密切不密切;查廉洁差距,看律己严格不严格;查工作差距,看业绩明显不明显)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形成一份思想汇报。每个党员都要针对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差距,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根据各自职责和岗位特点,形成一份推动人社工作发展的思想总结;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听民情、察民意、解民忧,每个基层党组织要形成一份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中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总结报告。

  (三)整改落实(6月30日前)。一是制定一个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以及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查找出的问题,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措施、责任人及检查督促方法,做到整改内容具体化、整改方案科学化;立足治本,上下联动,做到整改工作有序化,整改过程阳光化。二是破解一些突出问题。根据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领导干部要推行实干争先示范行动,普通党员要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切实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能够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需要有关方面配合解决的,要主动协商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做出说明,提出整改时限。制定的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结合新一轮公开承诺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三是建立一套长效机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长效机制,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具体措施作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要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组织制度,实现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各项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局“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大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人事科长谭秋耘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强化保障措施。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好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覆盖全局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带头学、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撰写思想总结、带头解决实际问题等具体要求,在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中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使学习教育活动得到全面落实。

  (三)增强活动实效。要抓好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与工作实践的结合,把教育活动同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结合起来,把解决认识问题同提高工作水平结合起来,真正把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转化为切合本部门实际的工作思路,转化为破解制约人社事业发展难题的良策。要把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与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三抓一促”、“争做新时期实干家”、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通过各项教育活动,凝心聚力,引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宜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主战场,以优异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四)上报材料要求。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615日前汇总后上报; 620日前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630日前上报整改结果、一项务实管用的组织制度及一份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中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总结报告。机关每位党员630日前上报一份思想总结。所有上报材料一律送交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