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廉政准则》是普通党员的必修课
作为市医保处的一名党员,我积极参加了我处组织的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许多普通党员对学习《廉政准则》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普通党员没有必要学习《廉政准则》。学习之余,我结合普通党员的心理特点和工作实际,对为什么会形成这些误区进行了一些思考,并就如何走出这些误区进行了一些浅薄的探讨。
《廉政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由此可见,《廉政准则》对没有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说不是党员负责人的普通党员没有约束力。《廉政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一个“一把手”准则。而目前在全国各地开展的学习《廉政准则》活动并不只是领导干部参加,而是由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加并掀起了活动的热潮。一些党员在学完了《廉政准则》后,不禁发起了牢骚:搞了半天,《廉政准则》对领导干部才适用,为什么要我们这些普通党员来学呢?某地组织各机关单位,搞了一个学习《廉政准则》的知识竞赛,并通过电视直播,结果引起了记者的批评。原来,参赛的选手都是一些参加工作不久的办事员、科员。记者追问:学习《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为什么不上台竞赛?“一把手”为什么不上台答题?让普通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有多大意义?我赞同记者提出的“一把手”应带头参加活动的看法,但不认为普通党员干部就不能参加学习《廉政准则》的活动。
普通党员干部也应该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原因有五:
其一,《廉政准则》8个方面的禁止、52个不准,是基于各种普通廉政法规而融合提炼出来的,有较强的针对性,但并没有偏离普通廉政法规强调的中心,因此它不是一部“高高在上”的准则,仍然是一部“实实在在”的准则,是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干部都能看得懂的准则。
其二,虽然《廉政准则》有些条款的确不适用于普通党员干部,如:“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8个不准”,但多数条款,对普通党员干部也有借鉴意义。比如说,“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虚报工作业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些行为,在普通党员干部身上一样可能发生。
其三,一些行政部门的普通党员干部处在执法第一线,权力并不小,甚至在某些事项上权力比领导干部还大,在单位里是个“兵”,到基层中、到群众中是个“爷”,不是领导干部胜似领导干部,领导可能犯的错,他还可能犯得更厉害。因此,让他学学《廉政准则》,可以明白一个道理:领导干部都不允许干的事,你还能干么?
其四,领导干部来自于普通干部,普通干部是产生领导干部的源泉。日后,一些普通党员干部也会走上领导岗位,因此,早一天学习《廉政准则》,对其成长很有好处。抓廉政,就要从源头抓起。
其五,我们的党是一个讲民主的党,下级对上级有监督权,有检举揭发权,学习《廉政准则》,知道了领导干部应遵守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普通党员干部就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对领导干部依照《廉政准则》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普通党员很有必要学习《廉政准则》,是一件于国于民于组织于单位于个人都有利的事。那么如何贯彻落实呢?我以为,我们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做一名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简言子,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作者: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