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宜昌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8-06-01 17:23
 

关于开展宜昌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

年检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

根据《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069号)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市检查组从35日开始,对全市22家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年检,此次检查重点包括机构管理、场地设备、师资教学、政策执行和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定点机构都能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办学指导思想比较明确,办学行为基本规范;日常管理比较到位,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办学条件基本改善,办学水平稳步提升。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名称

年检结果

1

宜昌市公共就业创业指导和信息服务中心

合格

2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

合格

3

湖北三峡技师学院(宜昌市机电工程学校)

合格

4

宜昌市新世纪职业培训学校

合格

5

宜昌市天一现代职业培训学校

合格

6

宜都市就业训练中心

合格

7

枝江市就业训练中心

合格

8

宜昌市第二技工学校

合格

9

当阳市就业培训中心

合格

10

秭归县就业培训中心

合格

11

秭归县职业教育中心

合格

12

远安县就业培训中心

合格

13

兴山县就业培训中心

合格

14

兴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合格

15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合格

16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合格

17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合格

18

夷陵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合格

19

夷陵区萧氏茶业技能培训学校

合格

20

湖北稻花香集团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

合格

21

夷陵区新万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合格

22

夷陵区三峡军地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合格

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定点机构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办学行为、管理水平上存在一些问题,请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检查监督管理,各地劳动就业部门要加强对定点机构的业务指导,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继续实行退出机制,对在年检中不合格或在培训过程中违纪违法的,由批准机关取消其定点资格。各定点机构在就业培训中,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就业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 昌 市 财 政 局

 

                                                 2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