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暨做好2013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实施“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暨
做好2013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暨做好2013年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47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自2012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在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遴选100名优秀中青年企业研发人才,进行跟踪培养,培养造就一批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业绩突出的企业研发人才,提升我省企业研发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为推动我省企业科技创新和快速发展提供高端研发人才支持。2013年遴选30名研发人才进入培养计划,进行跟踪培养和支持。
二、培养对象
“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的培养对象是在各地企业项目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在相关科研领域有明显创新潜质的优秀中青年研发人才。培养对象必须是各地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各地重点纳税企业从事企业研发工作的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其基本条件为:
1、热爱祖国,学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强;
2、从事企业研发工作2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正在主持承担所在企业国家或省部级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
3、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的、创造性的成果,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4、担任企业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且在企业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每年评选1次,入选培养计划的研发人才(以下简称“入选人才”)培养周期为2年,实行“定期评选、年度考核、动态调整”的培养模式。
三、培养与支持措施
1、对入选人才,省里给予每人10万元岗位津贴,在培养期内分两次拨付。入选人才所在企业按1∶1予以配套。
2、支持入选人才所在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加强对企业研发人才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其带队伍、领团队、育人才的作用。
3、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积极推荐优秀入选人才参评各类国家级、省级人才支持计划和高级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
4、对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优先进入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审,将知识产权和效益转化作为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5、支持入选人才参加重要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适时组织入选人才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开展交流、研修、考察和培训。
6、加强对入选人才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搭建人才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平台,研讨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规律,总结培养工作经验。
四、组织管理
1、组织领导。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省人社厅负责“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具体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开展培养对象的选拔、考察等工作,协调组织学习、培训、交流,协调落实支持措施,为入选人才建立培养档案并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2、目标管理。在培养期内,入选人才应与所在企业签订双向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责权利,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双向目标责任书是对入选人才及其所在企业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3、信息跟踪。建立和完善入选人才及其创新团队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入选人才的基本情况、研发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其取得的最新科研成果、考核奖惩、信用记录等重要信息,加强跟踪培养服务,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4、考核检查。对入选人才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进入培养后第1年年末和2年期满,分别进行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入选人才的职业道德、工作进展、科研业绩、团队建设、经费使用与投入、科研平台建设、单位配套服务等情况。对在培养期内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才,由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相关部门研究批准,撤销其称号,停发资助经费。
五、具体安排
1、推荐申报。今年企业研发人才申报,省里下达我市的申报指标数是3个。各地、各单位根据要求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定后,确定申报人选上报。
2、落实支持措施,加强跟踪培养。各有关部门和入选人才所在企业,落实配套支持经费和扶持政策,加强指导、跟踪服务和考核管理。
3、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申报条件,做好人选申报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有序进行。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和《“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同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上述表格样表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yichang.gov.cn/)专题专栏的“专技管理”中下载。以上材料一式8份(附件材料1份单独装订)和相关电子文档,请于2013年8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子材料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送。
联系人:龚万琼 6056487
电子邮箱:rsj-zjk@163.com
附件1:“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2:“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
申 报 表
申报人:
申报企业(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申报日期年月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
一、申报企业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 |
||||||||
|
具体地址 |
||||||||
|
是否中央在鄂企业 |
所属市、县 |
|||||||
|
单位性质 |
1、国有企业() 2、非公有制企业() |
|||||||
|
企业所属行业 |
企业代码 |
|||||||
|
企业总资产 |
( )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
( ) 万元 |
|||||
|
上年度销售收入及利税额 |
||||||||
|
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 |
||||||||
|
科研情况简介(包括实验室、研发中心、知名品牌、研发投入、产学研结合等方面) |
||||||||
|
近3年来承担的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的重要生产科研项目(注明时间、项目类别和批准单位) |
||||||||
|
近3年来主要科研成果简介(包括企业获得的专利、奖励,发表的论著等)和已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
二、研发人才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出生地 |
|||||||||
|
最高学历 |
学位 |
|||||||||||
|
所学专业 |
专业技术职称 |
|||||||||||
|
工作单位 |
党政职务 |
|||||||||||
|
从事专业及研究方向 |
||||||||||||
|
从事企业研发工作年限 |
||||||||||||
|
留学国别、学校及专业 |
||||||||||||
|
留学时间 |
取得学位 |
回国年份 |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
|
个人主要企业研发工作简历 |
||||||||||||
|
个人主要工作业绩简述(对主要的工作业绩进行概述,不超过500字) |
||||||||||||
|
近3年来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和获得的主要奖励、专利(注明项目类别、批准部门和年份,限10项以内) |
||||||||||||
三、研发人才正在主持、承担的重大研发项目简介(限填两项)
|
项目一 |
|||
|
项目预计完成时间 |
|||
|
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研究的依据和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获国家、省级立项资助等有关情况) |
|||
|
项目二 |
|||
|
项目预计完成时间 |
|||
|
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研究的依据和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获国家、省级立项资助等有关情况) |
|||
四、审核批准意见
|
申 报 企 业 意 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市 州 人 社 部 门 意 见 |
(盖章) 年月日 |
|
专 家 评 委 会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
省 人 社 厅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湖北省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
|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
推荐申报企业研发人才基本情况 |
正在主持承担的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 |
企业 性质 |
技术研发中心 和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资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最高 学历 |
从事 专业 |
专业技 术职称 |
从事企业 研发工作 年限 |
项目名称 |
获国家、省级立项 (资助)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