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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编码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2-09-24 15:05

关于规范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编码管理的

通  知

各县市(夷陵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市级统筹及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宜昌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零售药店编码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本统筹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目录报送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仔细核对《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目录》(附件1)的内容,看是否有退出和新增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并在2012年5月31日前将退出和新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附件2、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二、对于以后再审批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自行编码,填写《新增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目录》(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处,由市医疗保险管理处汇总报省医疗保险管理局,省医疗保险管理统一编码后再由市医疗保险管理处传至各经办机构。

  三、附件在医疗保险群(群号140668178)群共享中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进峰

  电    话:6756273

  电子邮箱:453731559@qq.com

  附    件:

  1、《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目录》

  2、《退出的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目录》

  3、《新增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目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