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市省管以上专家师带徒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专家队伍建设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培养后继人才,逐步改善和优化我市专家队伍结构,提高我市专家队伍综合素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拟在我市重点学科领域、重点工程项目、支柱产业建立和实施省管以上专家师带徒制度,培养和造就一批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专家师带徒工作紧迫感。我市目前已被授予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专家、学者100多人,年龄均在50岁以上,进入下世纪初,相当一部分专家将要离开工作岗位,在某些学科领域、学术技术人才将出现青黄不接,给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带来影响。因此,专家师带徒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是建设高素质社会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进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措施,将为我市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提供高效人才智力保障。
二、专家师带徒工作的范围、对象和基本要求。专家师带徒工作,重点在自然科学领域组织实施,由国家级、省部级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专家学者担任指导老师。专家师带徒工作在专家所在单位、所在工作岗位、本学科领域组织实施。专家师带徒对象由单位和专家确定,一般要求是35岁左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称,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有一定培养前途的对象。通过两至三年的培养,使培养对象在学术造诣、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要有明显提高,要能独立完成重要学术课题研究,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成为重要技术骨干,基本达到专家后备队伍管理对象标准。通过专家师带徒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使我市专家队伍建设趋于年轻化、专业化。
三、加强领导,把师带徒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站在“科教兴市”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把我市专家师带徒工作扎扎实实开展起来,要根据专家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专家师带徒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科学合理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规范此项工作,让专家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完成带徒任务。
附:第一批师带徒专家名单及表格(略)
宜昌市人事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