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连连看(6):糖尿病在门诊看病可否报销
日期:2011-06-01 15:22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案由】“最近查出了糖尿病,我知道糖尿病不是一般的病,用药的费用很大,我的经济条件一般,不知道能不能用医保卡报销,不然真的承受不了!”市民王女士致电人社部门,咨询相关问题。
【解析】参保职工可申请办理慢性门诊治疗待遇。目前有18种疾病员可申请门诊治疗:严重糖尿病、严重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病致瘫、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系统性硬化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血友病、肺结核。患有上述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可向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按“严重慢性疾病申报条件”初审后汇总并报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退休后居住在外地并且办理了异地居住手续的人员要申报慢性病,直接持相关资料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处220办公室办理。
(供稿 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