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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连连看(1):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日期:2011-06-01 15:21

  [导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为社会所高度关注。为全面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促进社会各界、城乡居民深入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开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连连看”栏目,敬请读得关注!

   [事由]“我现在没有工作,又已经交了三年的保险,怎么就不能领失业金呢?”提起这件事,小刘师傅就满是焦急和疑惑。上个月,小刘师傅因为请假等原因,与老板发生了些不愉快,一气之下辞职不干了。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却被告知自己不符合申领条件。小刘师傅很是想不通。

  [解析]小刘师傅是主动辞职,且并非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因此,尽管小刘师傅目前中断就业,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费满1年,但他并不符合规定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申领条件,这与被公司辞退的情形是不一样的。有关失业金的主要政策规定如下:

  一、申领条件a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费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准备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在本次企业改组改制中没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

  二、所需材料

  (一)城镇职工:1、本人户口簿;2、身份证原件;3、湖北省就业与失业登记证;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5、近期登记照2张;6、工行卡。

  (二)农民合同制工人:1、本人户口簿;2、身份证原件;3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4、湖北省就业与失业登记证;5、劳动合同原件一份;5、近期登记照2张;7、工行卡。

  三、办理流程

  (一)原单位在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7日之内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所提供的资料详见服务提示(一)。

  (二)每周五上午(除法定休息日以外),失业保险科对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于次周二以前将审核结果告知您原所在单位。

  (三)在接到原单位通知后,请失业人员本人先到市劳动力市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和失业登记手续。随后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就业与失业证等前述6项资料到市劳动力市场七号窗口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当即可得知您所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标准及应享受的总金额。

   (供稿:宜昌市就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