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系统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宜府办发〔2008〕38号和市监察局宜监发〔2009〕2号文件要求,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已纳入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考核内容。5月1日,市政府将启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系统。为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内容完整有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关建设、规划总结、工作动态、公共业务、社会监督、应急管理等。
2、市劳动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形式为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系统对外公开发布。其他形式包括:
(1)通过宜昌市劳动保障网站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2)通过劳动保障服务大厅设立的公开栏发布;
(3)通过《宜昌劳动保障》和《劳动保障要情专报》发布;
(4)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在各种媒体上发布。
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一)管理员、审核人、信息录入人员要履行以下职责,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系统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栏目和管理人员权限见附表)。
1、管理员负责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修订,数据管理系统市劳动保障局部分栏目设置和调整。
2、审核人负责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清理2005年1月1日至今的政府信息,对照保密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审查,确定可以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
3、信息录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系统,及时完成主动公开信息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依照职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和更新工作。按照宜府办发〔2008〕38号和宜劳社办发〔2008〕68号文件要求,在政府信息生成15日内向对应栏目审核人提供相应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三)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接到申请之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答复申请人。决定不予公开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四)信息中心负责公务员平台和宜昌市劳动保障网站技术支持,确保网站和平台运行正常。
三、信息公开责任考核
1、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内部目标管理内容,对相关责任科室进行严格考核。
2、人事教育科负责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表模工作,对信息公开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
3、纪检监察室负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同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开要求
1、信息公开各栏目审核人和录入人员要在5月1日以前完成2008年以来本栏目政府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工作。
2、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在5月8日以前提供各项业务工作的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明细、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承办工作人员、办公地址(柜台)、联系方式、政策依据、相关问题解答和填报表格示样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到局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