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1-04-28 08:43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9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逐项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2009年〓工作要点〓通知

  抄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局领导、局相关科室单位。

  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121日印发


2009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围绕保就业、健社保、强培训、促和谐,发挥劳动保障整体功能,将应急措施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将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将完善政策与改进管理服务相结合,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坚定信心,克难攻坚,继续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一、放大政策效应,实施重点帮扶,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一)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3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00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000人,其中劳动部门组织31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 %以内。

  (二)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通过设立服务专窗、加强职业指导、开展免费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等措施,努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和创业。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开发和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1万名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对新产生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在3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就业。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落实就业服务大篷车四送下乡活动措施,通过实行免费职业介绍、提供就业信息对接等措施,重点帮助返乡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

  (三)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贯彻落实鄂政发〔200860号文件精神,完善促进就业的配套政策措施。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吸收和借鉴先进发达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重点研究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改善创业环境,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办法,力争在政策规定、操作办法、管理方式三个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加大五项补贴的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考核、绩效评估制度,将各区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效果、区级财政投入力度和就业工作成效与各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紧密挂钩。

  (四)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岗位。健全失业预警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动态监测,对有可能出现大规模岗位流失的行业和企业,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的作用,采取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措施,鼓励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加强就失业管理,制定出台就失业管理配套政策措施,规范就失业登记办法、流程。建立科学的统计分析上报制度,准确掌握就失业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表彰一批创业典型,推出一批创业带头人,命名一批创业基地,建立一批创业项目,丰富一批创业成果。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制定出台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吸纳创业人员较多、扶持力度较大、创业成功率较高的创业孵化基地,统一授牌。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全年至少对4000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实现帮助2000人成功创业,培育100名创业带头人,带动10000人就业的目标。做好创业项目征集和推荐工作,加强创业后续服务,力争创业成功率达到50%,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5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扩大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其中市直新增贷款担保基金1000万元。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全市新增贷款1亿元。完善贷款发放办法,出台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发放办法,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放宽对合伙经营组织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额度,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创业者扩大经营规模。全市信用社区全面开展免除反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大力实施回归创业工程,扶持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实现二次创业。

  (六)健全完善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扩大就业援助范围,完善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健全帮扶就业困难群众就业目标责任机制,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指导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展常年性的招聘活动,争取社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就业率达到98%以上,基本解决辖区就业问题。开展已达标充分就业社区复查工作,建立退出机制。深入开展城区困难家庭子女技能帮扶活动。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援助,建立返乡农民工就业监测统计制度,结合关爱农民工楚天帮扶大行动城乡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的开展,采取对外输出与就近转移相结合的方式,促进返乡农民工尽快实现就业。

  (七)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积极推进迎接新市民工程,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就业、教育政策措施,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平等的身份、就业和教育环境。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农民工用工登记制度,基本实现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完善惠及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范围。探索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解决农民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启动技能就业计划。扎实抓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八)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投入,争取提高基层服务机构工作经费标准。村级就业服务机构按照以钱养事的办法在每个村委会聘请1名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并根据工作实绩给予岗位补贴。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流程和标准,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岗位开发机制,采取高效的岗位需求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加强地域间的劳务协作,多形式、多渠道收集岗位信息,做好人力资源与岗位信息的对接服务。通过强化供求双方的服务,努力缓解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问题。开展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检查评估工作。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

  二、立足全民共享,着眼制度建设,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

  (一)落实三部门117号文件。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保发〔2008117号),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各地实际,深入测算论证,制定缓缴费、降费率、调整核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抓紧组织实施,帮助企业降压减负。

  (二)推进扩面征缴工作。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部门联动机制,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流制度和对帐制度。全面加强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征收、稽核、接续工作,重点解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保未保的问题、已参保用人单位参保率不高,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的问题和正常经营的用人单位故意或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完善灵活就业人员银行缴费平台,探索区级申报缴费办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2384170人次,其中:养老保险675270人、失业保险393500人、医疗保险639900人、工伤保险382400人(其中农民工56100人)、生育保险293100人;全年征收社会保险费248530万元以上,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140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24430万元、失业保险费9800万元、医疗保险费68200万元、工伤保险费4200万元、生育保险费1900万元。

  (三)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确保参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到位,确保失业人员、工伤职工、参保患者和育龄女职工的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四)推进养老保险工作。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做好省级统筹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账户做实工作。贯彻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农民工养老保险两个办法。继续处理好脱钩改制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继续研究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按照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乡镇卫生院、文化体制改革。妥善解决城镇困难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的老有所养问题。做好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农业小三场)职工、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抓好宜都市等地省级试点。进一步完善农保基金的管理,规范农保基金的兑付及保民的稳定工作,继续做好违规外借农保基金的整改、清理回收等工作。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问题的研究,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五)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80%以上。适时启动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办法等配套政策,提高参保对象的待遇保障水平,增强政策吸引力。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模式,规范经办流程和结算办法。积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省厅、市政府批准后,落实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起付线,提高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和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增加慢性病种类以及提高病种定额标准等措施,切实减轻个人医疗负担。进一步解决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规范两定管理,细化协议,优化结算办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和医疗费审核,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反欺诈力度,将医疗监管经常化、制度化。

  (六)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继续实施平安计划,重点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逐步将有较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伤保险预防、待遇支付及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模式,稳妥处理老工伤问题。完善工伤保险政策,结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修改完善我市工伤保险办法,搞好工伤保险新老政策衔接工作。加强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程序,研究解决工伤认定中的难点问题。探讨工伤认定工作的新途径,加强工伤认定行政调解工作,减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抓好《湖北省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出台后的宣传和贯彻实施。适时修改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办法。

  (七)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推进经办机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根据金保工程新系统业务规范,合理设置岗位,严格经办流程,制定无缝衔接的内部业务流程,推进窗口式集中服务和流程化审批管理,做到内部管理严格有序,对外服务便捷高效,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社会保险数据统计分析,逐步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并将服务平台向街道、社区、乡镇多点延伸,推行网上登记申报核定。

  (八)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认真自查自纠,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强化全程监管。加大内部审计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金保工程系统,实现对社保基金的全程监督,不断强化基金监管手段,提高基金监管水平。继续配合审计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对历年来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国家规定进行整改。加强基金风险预测和基金支撑能力分析,定期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送基金预警分析报告,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抓好各项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全覆盖的待遇享受人员信息数据库。

  三、紧扣社会需求,坚持质量优先,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一)扩大职业培训鉴定规模。组织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70600人,其中再就业培训12800人,就业前培训6000人,创业培训4000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18000人,在岗培训25000人,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1800人,技工学校招生3000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发证25000人。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对10000名返乡农民工进行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

  (二)加强培训质量引导和监管。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和当地基础建设项目的开工,积极组织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项目培训,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失去工作返回家乡的农民工,根据其转移就业要求和劳务输出意愿,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对城镇中就业转失业人员,重点开发面向城市社区就业的服务类技能培训项目,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适用性。认真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补贴政策和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出台《宜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相关配套办法。组织评选首批湖北省首席技师,做好湖北省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推荐评选工作。组织第二批宜昌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外出休假,组织优秀高技能人才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

  (四)扎实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智能化考场,推行在线考试和在线考务管理,建设技能人才信息库,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管理,推进职业技能鉴定进社区、进企业、进院校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全国全省统考定点培训管理,继续推进智能化考试工作。

  (五)加强技工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做好技校国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进一步争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国债项目,推进技工学校实训设施建设。加强技工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努力实现一校一品牌、一特色、一重点专业的目标。加大技工学校特别是国家重点以上技工学校开设高级技工班的力度,进一步扩大高级技工班的比例。加强技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行师资培训绩效考核办法,继续开展金牌教师评选活动。完善质量管理和督导评估制度。积极推动我市技工学校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教研工作务实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举办2009年度全市技校教师《教学案例分析报告》评比活动,加大核心能力课程推广力度。

  (六)加强校企合作工作。采取多种方式,选择最符合校企双方需求、能产生最佳效益的合作模式开展校企合作。建立起企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三方信息沟通和密切联系机制,制度化开展企业和培训机构对接活动。

  (七)加强各类师资力量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创业培训师资、技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建设工作,适时开展各类师资培训活动。力争到2009年底,全市取得创业师资资格的教师队伍达到70名。实施金种子工程,开展一体化师资培训。

  四、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稳步实施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相关配套政策,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力度,重点做好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加强正面引导。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确保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大力推行职工名册制度,逐步建立劳动用工信息库。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规范集体合同审查登记,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提高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09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建立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大力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制度。

  (三)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体系,扩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覆盖面,5月底以前发布2009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分行业人工成本参考水平。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内部平等协商,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指导符合条件企业按照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制计发工资和安排休息休假。指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调整工时和工资。

  (四)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共同研究分析金融危机影响下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协商,发挥三方协商机制在协商劳动关系中的影响力。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以打击非法用工和清理工资拖欠为重点,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96%以上。以推动用人单位贯彻《劳动合同法》为重点,切实做好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年检覆盖率达到80%以上。以完善维权机制为重点,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大力宣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扩大诚信单位评选考核影响力。认真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工资应急准备金制度。加强对工资支付的排查和监管,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披露制度。推广农民工维权夜校制度,探索建立劳动监察与法律援助合作机制。

  (六)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妥善安置国有改制企业、关停并转企业职工,落实职工权益。合法、公正、及时、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2009年度结案率95%以上。不断建立和完善劳动仲裁监督制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现评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积极推进劳动仲裁院的试点和试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审理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仲裁人员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议等形式,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办案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延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反应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重点关注养老金调整、关闭停产和困难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等新情况、新问题,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等网站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回复工作。

  五、加强基础建设,切实改进作风,不断提升部门能力和形象

  (一)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管理,实行定期备案与经常性备案相结合的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培训、考试、研讨等形式提高全市劳动保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水平。面向社会,面向用人单位,面向劳动者,开展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新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做好市本级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基金稽核和内控监管等系统的开发,适时启动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系统的便捷服务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积极推行网上办公。继续加强县市建设指导,着力抓好数据中心、县域专网的建设和两大应用软件的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县市基本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目标。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推进窗口式集中服务和流程化审批管理,实施电子监察。贯彻行政执法考评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以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为突破口,细化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一案一考评工作试点。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听证和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工作。强化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行政应诉案件胜诉率两个100%的指标控制意识。推行审理与调解相结合的复议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系统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效率和复议工作的公信力。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四)加强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注重保密教育,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规范内外网操作规程,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在全市继续推进档案管理达标升级,通过完善制度,充实人员,加大投入,提高管理水平。

  (五)加强基层服务机构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等工作机构,加强公共服务窗口和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做好《关于推进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意见》出台的相关后续工作,提高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在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考核中的比重,深入开展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示范社区评选活动。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综合服务大楼、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将市猇亭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作为市本级当前人力资源开发的龙头工程来抓,完善运行模式,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培训、鉴定、技能开发一体化建设进程。

  (六)加强调研和创新工作。围绕劳动保障重点工作、难点问题,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一批调研成果,并开展交流评比活动,服务决策,推动工作。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开展创新项目评比活动,加强创新项目过程跟踪督办。

  (七)做好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坚持新闻宣传归口管理,围绕劳动保障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法律宣传、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挥劳动保障门户网站等主阵地作用,做到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反映工作情况。办好各类媒体、专版、专栏,不断提高三峡日报劳动保障专版、三峡电视台劳动保障之窗和宜昌人民广播电台“956劳动保障网栏目质量和影响力。积极主动借助媒体开展好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主题的宣传。

  (八)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支持,适应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理顺职能,充实力量,将具有行政职能和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认真抓好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制度性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教育。集中开展一次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监督管理的制度。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班子思想和组织建设,抓好和谐机关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文明创建、五型机关创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等活动,巩固作风和效能建设、文明执法教育、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成果。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报告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关键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