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办件”处理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根据局领导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决定调整“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办件”处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处理程序
1、每天由局办对“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办件”进行分解,形成“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任务分解表”分发到各责任单位、科室。
2、各责任单位、科室根据“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任务分解表”,对本责任单位办件进行回复。
3、局办对“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办件”回复时间和质量进行督办。对不按规定的时限回复或整改不到位而造成群众不满意的,将根据情节影响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处理范围
1、《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保险工作办件由市就业管理局负责回复;
2、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调整和支付工作办件由市养老保险管理处负责回复;
3、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转诊,大额医疗保险费收缴办件由市医疗保险管理处负责回复;
4、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个人帐户办件由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负责回复;
5、投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办件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回复;
6、劳动争议处理办件由劳动争议仲裁科负责回复;
7、养老保险政策办件由养老保险科负责回复。
以上单位(科室)办公室人员于2009年2月2日前到局办领取后台用户名及密码。其他单位(科室)办件和涉及多单位(科室)办件由局办分送到各单位(科室)后,在有效期内交局办统一回复。
三、回复要求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对照“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任务分解表”及时、认真做好本单位(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网上回复工作。
2、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待网民的办件要认真严谨、礼貌真诚、一次告知清楚,不可以简单、应付了事。属于政策性的,要告知具体的政策规定条文;申请办理某一事项的,要告知办理程序、需要携带的相关资料等。超出政策性规定的,要入情入理地进行说明解释。
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办件登记簿,详细记载办件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并定期进归类分析。把处理“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办件”工作,作为了解本单位(科室)劳动保障工作执行情况和分析研究劳动保障政策的重要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群众关心问题的宣传,创新现有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二○○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