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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09]40号)

日期:2011-02-12 15:13

关于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央、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规范鉴定工作程序,提高鉴定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鄂劳社函〔2009〕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评估情况进行抽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评估抽查内容

年检评估抽查内容包括鉴定机构建设与管理情况、考务和档案管理情况、考评人员的使用与管理以及质量管理情况。

二、抽查方式

此次年检评估抽查统一组织,分片实施。全省分为四个片,每个片区至少抽查1家县市鉴定所、1家院校鉴定所、1家企业鉴定所、1家省直鉴定所,另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对片区的鉴定所进行检查评估,随机抽取率不少于片区总鉴定所的5%,对上年度年检评估不合格的鉴定所要重点检查。年检评估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一)听取工作汇报。听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辖区内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工作的情况及年检情况汇报。

(二)现场抽查评估。随机抽取当地5%以上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确定的项目和内容(见附件4),逐项现场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果写出综合评审意见。

三、抽查时间

2009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抽查小组与各地联系。

四、要求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各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年检评估抽查工作,积极配合,认真准备,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通过此次年检评估,进一步规范鉴定工作程序,提高鉴定质量。

附件:1.鉴定机构年检评估抽查分组名单

2.《湖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表》

3.《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情况报告表》

4.《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检查评估表》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鉴定机构年检评估抽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傅永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培训处处长

成员:张发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培训处主任科员

      胡扬帆  宜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抽查地区:武汉、鄂州、黄冈、黄石市。

第二组

组长:黄存友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成员:汤小晖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督导部部长

     刘复坤  襄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抽查地区:荆州、宜昌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第三组

组长:董伟才  省就业局副处长

成员:曾九洲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方考务部部长

王太炳  武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抽查地区:咸宁、孝感、仙桃、潜江、天门市。

第四组

组长:徐  淳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成员:李  方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考务部部长

张克功  荆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抽查地区:荆门、襄樊、十堰、随州市。

  附件2:

湖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 编

市州

劳动

保障

(人社)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人

力资

源和
社会

保障

厅意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鉴定所名称

地    址

建所时间

批准文号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箱

理论考场面积

实操考场面积

建所以来鉴定总人数

2008年度鉴定人数

人员配备情况

管理人员

高级技术职务

考评人员

中级技术职务

质量督导人员

初级技术职务

鉴定职业(工种)

  附件4: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检查评估表

检查项目

评估标准

检查分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分

得分

1、管理与能力建设
(15分)

1.1规章制度(标准、试卷、考务、质量、证书、档案等)是否健全

1.健全
2.部分健全
3.没有

3

2

0

1.2鉴定场、仪器、设备是否符合、满足鉴定要求、需求。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1.3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是否齐备。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1.4鉴定原始记录保存完整与清晰。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1.5上报鉴定中心成绩档案真实无误。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2、考务管理方面
(27分)

2.1鉴定公告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1.全部公布
2.部分公布
3.未公布

3

2

0

2.2是否全部开展规定范围内职业鉴定

1.全部开展
2.部分开展
3.未开展

3

2

0

2.3规范范围内职业鉴定时,使用现有的国家题库

1.使用
2.未使用

3

0

2.4考场设置、布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鉴定规定

1.完全执行
2.部分执行
3.不执行

3

2

0

2.5考评活动中是否执行考试小组负责的考评制度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2.6成绩汇总是否进行复核或复查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2.7试卷保管是否符合规定并完整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2.8现场情况记录表保存完整

1.保存完整
2.部分保存
3.无

3

2

0

2.9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程序规范、签字审批、记录完整等)

1.全部记录
2.部分记录
3.无记录

3

2

0

3.考评人员使用与管理(9分)

3.1每个鉴定职业(工种)是否配备有3名考评人员

1.符合要求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3.2用考评人员是否执行交叉、回避及轮换等制度

1.符合要求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3.3是否建立考评人员信息库

1.建立
2.未建立

3

0

4.质量管理(49分)

4.1采取质量监控措施并有效

1.有
2.无

3

0

4.2各类鉴定数据、信息上报是否真实客观

1.真实
2.不真实

3

0

4.3接受上级质量督导

1.有
2.无

3

0

4.4有无建立公示制度

1.有
2.无

3

0

4.5建立投诉渠道并使用有效

1.有
2.无

3

0

4.6有无属实投诉

1.无
2.有

4

0

4.7有无集体作弊

1.无
2.有

4

0

4.8无国家职业标准进行鉴定

1.无
2.有

3

0

4.9有无超范围鉴定

1.无
2.有

3

0

4.10有无跨地区鉴定

1.无
2.有

3

0

4.11不鉴定发证

1.无
2.有

4

0

4.12有无随意调整报名资格

1.无
2.有

3

0

4.13有无随意调整试卷内容

1.无
2.有

3

0

4.14有无随意调整鉴定成绩

1.无
2.有

4

0

4.15有无乱收费

1.无
2.有

3

0

总体评估

总分:

等级:

注:满分为100分, 80分以上者为合格,60-80分要求整改,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