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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亮剑欺诈骗保 筑牢安全防线

日期:2026-05-13 09:14

  (通讯员 李韬 谢安群)近年来,长阳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在积极探索社保欺诈案件移送司法程序的有效路径,扎实推动社保基金监管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的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的跃升,三年来累计追回违规基金91.23万元,基金监管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

  高位推进,全面压实链条监管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金安全工作,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实行任务、责任、时限清单化管理,将案件移送工作纳入重点调度内容,定期研判,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责必究。先后制定《城乡居民死亡信息登记报送》《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等经办规范,健全《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等5项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四位一体”基金风险防控体系。通过高位推进与制度保障双轮驱动,长阳在社保欺诈案件移送司法程序上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探索”到“规范”的实质性突破。

  严把端口,夯实案件移送证据基础。依托社保经办系统,强化与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每月进行数据比对,及时识别失联、未认证等异常人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疑似欺诈冒领线索,社保经办机构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通过调取档案、多方走访、跨区域信息比对、询问知情人等方式,全面固定冒领时间、冒领金额、虚假证明材料、资金流向等核心证据。坚持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原则,构建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条,确保每一起移送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为后续行政立案与司法移送提供坚实支撑。

  依法立案,规范履行案件移送程序。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联动,建立常态化会商研判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对当事人拒不承认违法事实、拒绝退还冒领资金的情形,社保基金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湖北省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办法》,建立“调查核实、集中研判、移送备案”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案件资料,逐项完善证据链条,确保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材料齐全。依法依规将符合移送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效缩短案件判决周期。

  破题攻坚,以点带面形成全面震慑。2022年成功推动全市首例冒领社保基金案进入司法程序。被告人隐瞒其父于2015年12月去世的事实,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四年。案发后,被告人又通过虚假陈述骗取村委会出具虚假死亡证明。庭审中,审判长依法指控诈骗犯罪并当庭进行法治教育,合议庭依法判决,被告人认罪伏法。最终13.02万元全部追回,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实现了“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类”的震慑效应,推动社保基金监管从个案突破向全域规范跃升。

  严肃追责,构建全程闭环监管体系。对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环节中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冒领行为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协助伪造证明材料、出具虚假信息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强化案件倒查与责任倒溯机制,对已办结案件定期开展“回头看”,逐环节复盘核查流程、审批程序及监管漏洞,倒逼各环节履职尽责、监管责任落地生根。通过完善制度约束、强化日常监督、严肃责任追究,构建起“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查”的全方位、无死角监管体系,切实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下一步,长阳将持续深化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司法程序探索,优化监管举措、强化部门协同、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严”,切实守护好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