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速调快裁改革成效显著
“没想到,你们宜都劳动仲裁的办事效率这么高,从我递交工伤待遇仲裁申请,到调解成功只要了20天,这是我见过的效率最高的仲裁机构。”2022年8月3日上午,律师袁中在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现场高兴的说到。
今年3月,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启动案件速调快裁改革,改变以往简案维权常常陷入“单位耗得起,职工等不起”的问题,以仲裁“小切口”回应民生“大期盼”,通过机制创新,有效推进简单劳动人事争议快速化解,降低劳动者维权和市场主体诉讼成本。
一、“双线运行”,省时省力,当事人省心
引导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和《全国劳动人事争议
在线调解管理平台》线上提交仲裁申请及相关材料,确保申请环节“零跑腿”。对递交的仲裁申请,做到当天收件,当天受理,做到受理环节“不过夜”。采用录音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EMS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等简便方式,将仲裁法律文书“打包”“一次性”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线上申请、立案,线下邮寄等“不见面”服务方式,既方便了当事人,同时提高了仲裁工作人员的效率。
二、繁简分流,节奏分明,当事人顺心
将事实清楚、权力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不超过湖北省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案件纳入速调快裁受案范围,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灵活组建速调快裁仲裁庭,开庭时间确定在20天以内,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理资源,当简则简,繁简得当,加快办案节奏,以较小的仲裁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三、一案五调,情理交融,当事人暖心
对未经调解,申请人直接申请仲裁的争议,经申请人同意后,发出《调解建议书》,引导申请人到宜都市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会组织、乡镇司法所进行调解。仲裁案件受理后,在开庭前,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仲裁庭向具有调解职能的基层调解组织出具《委派调解函》,委托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院即时审查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书。仲裁庭在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组织双方进行三次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即时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四、“繁”案快裁,一锤定音,当事人安心
简易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采用“要素式”庭审模式审理,当庭归纳无争议要素,组织双方就争议要素展开庭审举证、质证、辩论,充分发挥“要素式”庭审高效、便捷的特点,庭前做好充足准备,确保审理环节“一庭过”,提升庭审效率。
经多轮调解,双方仍然存在分歧的案件,在庭审后3个工作日完成要素式裁决书制作。裁决书主要围绕双方争议内容进行辨析说理,做到文书简洁明了,“一锤定音”止纷争。在裁决书制作完成的次日,通过EMS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方式完成送达工作。
据统计,2022年3月以来,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用速调快裁方式受理案件40件,占案件总数的70%。简单案件最快2小时调解成功,调解未果的案件30天以内出具裁决书,调解成功率达85%。(宜都人社 张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