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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培训会

日期:2020-04-28 08:42
    4月27日下午,兴山县人社局6楼会议室参会人员井然有序就坐,这里正在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培训会。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等30余人参加了此次专题法规培训会。 
    
培训班上,兴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就《条例》相关“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职责”、“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明确工资清偿主体,实行全程监管”、“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细化特别规定”、“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工资支付”等五方面的法规条款进行了宣传和细化解读。“四项制度”相关办理手续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条款进行解读。
    
会上,兴山县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做表态发言,该公司承建皇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到农民工200余人,今年以来已付工资80余万元,后期将继续执行“四项制度”,确保项目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一项专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行政法规。它的实施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极其深远的意义,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一步还将针对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组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培训活动,将条例精神贯彻到每个单位和农民工,以更强的责任感和更高的使命感,全力抓好抓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兴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