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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公告

日期:2026-03-31 16:16

  宜昌吉顺达港埠有限公司:

  我局于3月19日依法向你单位作出《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宜工伤追字〔2026〕1号),请你单位将应承担的杨忠华工伤待遇共计160211.47元全额偿还至我局基金账户(户名: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账号:4220143300505001356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环北支行;电话:0717-6742015)。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且其它方式不能送达,现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宜工伤追字〔2026〕1号)。如你单位未能按决定书限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我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