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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及实行的 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日期:2024-11-28 11:26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事项名称 上次公布时间 取消时间 取消原因 备注
1 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 2023年7月 2024年7月1日 2024年7月1日优化调整社保申报缴费流程后,用人单位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实施区域 备注
1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报考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条件 全国 根据人社厅发〔2020〕110号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全面施行告知承诺制
2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参保人个人账户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 市本级 根据《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