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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吉权等10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给予记功奖励的公示

日期:2023-06-05 11:24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39号)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关文件规定,经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推选申报,经审核,拟对2020-2022年度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张吉权10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给予记功奖励。

  现将拟记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656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记功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7-6056364;联系地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政编码:443000。

 

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2020-2022年度拟记功奖励名单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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