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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接待大厅(含调解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日期:2021-04-20 08:20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宜采计备[2021]XM0697号采购计划的要求,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就“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接待大厅(含调解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接待大厅(含调解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99680.00元整

  3、采购内容:设施设备采购,包含沙发、办公桌椅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至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1年4月20日08:30至2021年4月22日17:30时止。

  2、发放方法:报价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在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103室(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领取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同询价文件的发放时间。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文件送达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递交纸质询价响应文件至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103室(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

  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相关信息。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1. 询价时间:2021年4月23日09时30分

  2. 询价地点: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103室(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

  届时敬请参加报价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七、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1103室

   联系人:郭园园

   联系方式:0717-6056727;15072520293。

   九、现场查看及答疑时间为4月20日下午2:30——3:00,地点位于宜昌市市民之家2楼E区。

  

   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