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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一封信

日期:2020-12-25 19:36

全市各市场主体:

  时近年末,万象待新。过去的2020年,在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路携手,共同战胜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抵御住了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在大灾大难面前,你们闻令而动,组织广大职工克服重重困难,投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之中,为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贡献了宜昌力量;企业经营困难之时,你们殚精竭虑,发动广大职工共克时艰,积极稳定岗位,迅速投入复工复产之中,为宜昌疫后经济复苏做出了突出贡献。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都不会忘记,白衣执甲背后你们的挥汗如雨,百业重启之时你们的夜以继日。

  崭新的2021年即将到来,我们共同憧憬明天的同时,也在备战一个个新难关、新困境。农历年末,摆在我们眼前的第一个课题,就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相知无远近、同是打工人。关心关爱农民工,就呵护了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维护了唇齿相依的兄弟情谊。在此,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呼吁、郑重提醒,切实做好年末岁初农民工各项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

  一、全市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好资金筹措,按时足额将人工费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各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核查工作,提前与农民工做好沟通,了解农民工返乡需求,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兄弟按时足额拿到“血汗钱”。

  二、全市各类非建企业要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做好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薪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积极稳定工作岗位。企业遇到暂时性经营困难时,要与农民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以情换情、共渡难关。

  三、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法普法工作,坚持法治思维、严守法律底线、依法诚信经营。要算好违法成本账、失信成本账,充分保障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权益,以和谐的劳动关系、优秀的企业文化,吸引人、团结人、激励人,推动企业基业长青、不断发展。
 

  宜昌市根治拖欠农民工

  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