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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日期:2023-03-27 14:11

  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将2022年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9起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公开。

  案例一、枝江市业盈钢结构经营部拖欠劳动报酬行政处罚案

  2022年2月16日,宜都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宋某等17人投诉,反映枝江市业盈钢结构经营部在宜都市建筑项目中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17名劳动者工资33043元。2022年2月25日,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该单位逾期未改正。2022年5月12日,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支付17名劳动者工资33043元,并依法对枝江市业盈钢结构经营部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行政处罚案

  2022年6月16日,宜昌市西陵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陵区育才路社会福利用地项目(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社区养老综合体示范基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2022年6月16日,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该单位逾期未改正。2022年7月6日,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宜昌市永和食品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押金行政处罚案

  2022年7月8日,宜昌市伍家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陈某实名举报宜昌市永和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收取入职员工押金。经查,该公司收取13名员工每人50元服装押金。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退还员工押金,并依法对宜昌市永和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武汉杰悦商贸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案

  2022年1月24日,枝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投诉,反映武汉杰悦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经查,该公司拖欠刘某等15人工资73487.3元。2022年2月10日,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该单位逾期未改正。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2年5月9日,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五、陈小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案

  2022年4月,伍家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宜昌城市旅游客厅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该项目劳务承包人陈小安(5112**********2197)拖欠农民工黄某、吴某工资4.3万元。2022年4月13日,伍家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陈小安限期改正,陈小安逾期未改正。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六、夷陵区小溪塔陈玊家政服务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案

  2022年7月,伍家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投诉,反映夷陵区小溪塔陈玊家政服务部在宜昌梧桐邑·九棠府项目拖欠工资。经查,马某等12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17.5434万元。2022年7月15日,伍家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七、徐修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案

  2022年2月,伍家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投诉,反映前坪村安置小区社区综合楼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该项目劳务承包人徐修有(5122**********6899)拖欠25名农民工工资31.9526万元。2022年2月28日,伍家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徐修有限期改正,徐修有逾期未改正。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八、宜昌俊哲商贸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案

  2022年6月,伍家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宜昌俊哲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公司拖欠38名劳动者从2022年3月起至2022年5月的工资67.1475万元。2022年6月20日,伍家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改正,该公司逾期未改正。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九、李园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案

  2021年7月22日,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投诉,反映李园新在葛洲坝小学、猇亭东都国际、点军URD等多个工地铝合金门窗安装项目拖欠工资。经查,该项目劳务承包人李园新(4205**********1811)拖欠周某等5人工资103525元。2021年11月12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李园新限期改正,李园新逾期未改正。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2年4月8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牟鹏 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