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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保单位,您按时缴费了么?

日期:2022-04-26 15:41

  今年1月,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在宜昌上线以来,已平稳运行三个月。新系统上线后,相应的社保经办规则也发生了变化,单位缴费模式由原来的社保经办机构每月固定时间认定社保费,变更为由参保单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自主申报缴纳社保费。在省集中系统中,参保单位可在每月任一时间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缴费,若当月未申报而进行跨月补缴申报的,则会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上线以来,绝大多数单位已经逐步适应了这种缴费方式,但仍有一部分单位因劳资人员调整或资金周转等问题没有在当月完成申报缴费。

  市社保征稽局温馨提示:

  1至4月为省集中系统上线缓冲期,为了让广大参保单位适应新的经办规则,即使单位跨月申报缴费也未加收滞纳金及利息,但从5月1日起,除按国家出台的缓缴政策执行的参保单位外,其他单位若未按时足额申报缴费,则将按全省统一规定在补缴社保费时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请未按时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在4月底前完成申报缴费!

  (市社保征稽局 闫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