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吹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冲锋号——宜昌市“要素式”办案庭审观摩活动成功举行

6月5日上午,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模拟仲裁庭观摩活动在宜都市人社局举行,宜昌市本级及14个县市区的37名仲裁员、书记员代表认真观摩了案件庭审,并对“要素式”办案庭审了进行了点评,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宜都市仲裁院仲裁员、书记员分别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宜昌市仲裁院院长候江对全市贯彻落实“要素式”办案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

本次“要素式”办案庭审观摩活动的成功举行,标志着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要素式”办案改革全面进入实施阶段,也为全市各级仲裁队伍贯彻落实“要素式”办案改革,提供了直观、全面的指导,起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规范案件庭审、学习办法经验的工作目标。
据悉,“要素式”办案”是指围绕仲裁案件要素进行立案、庭前准备、庭审和裁决的办案模式,是对传统固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模式一个重大变革和创新突破,也是省厅和我市今后推行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在宜都市、远安县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宜昌市自我加压、提前谋划,在今年5月13日,以宜昌市人社局文件印发实施了《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改变传统固定环节办案,实行以案件具体要素为中心的办案模式。建立起快捷、简易、高效、便民的仲裁工作新机制,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缩短办案时限,促进仲裁办案效能提升”的工作目标,并将2020年分为“试点探索、培训动员、全面实施、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推进实施,较省厅规定的全面实施时间,提前了1年。(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郭园园,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胡培艳)